6月23日上午,我市举行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为化解我市房地产库存,市委市政府经过充分酝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出台《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九府发﹝2016﹞8号)的文件。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海林介绍,截止5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库存面积644.65万㎡,去化时间为13.98个月。其中,中心城区商品住宅187.12万㎡,去化时间为9.44个月。
吴海林表示,八号文件一共有20条,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两优惠、三停止、四优化、五鼓励和加强监管监督”。
“两优惠”:即一是实行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优惠。自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契税征收的50%进行奖励,先征后奖;自2016年5月10日起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其契税基准税率由4%下调至3%;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非住宅的,予以契税税额50%奖励,先征后奖。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使用政策优惠。我市在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降低首套自住房贷款(包括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购房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付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放宽提取政策、开展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支持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及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实施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体化”政策、启动省外异地贷款业务、降低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比例等9个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三停止”:一是中心城区不再新开工建设公租房,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二是停止审批以特定人群、优惠价格、定向供应的团购房项目;三是停止利用存量划拨土地建设单位集资房。
“四优化”:一是优化供应规模,保证合理商品房供应规模;二是优化供应结构,针对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和房地产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鼓励和培育新需求;三是优化供应品质,支持主动变更能提供冬暖夏凉、功能齐全、绿色环保、刺激新需求的房地产项目规划及户型方案。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五鼓励”:一是鼓励农村人口进城买房。农民自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政府给予所纳契税100%的奖励。二是鼓励市外人员来九江购房。市外人员(包括外省、外市、外县等)在户籍、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政策方面享受与本市市民同等待遇。三是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25%的货币安置补助,并引导棚改居民从市场中购买商品房解决安置问题。四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跨界经济。五是鼓励企业“租售并举”和发展租赁市场。
最后是加强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全面建立房地产信息交流制度,健全贯穿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检查考核问责。
(掌中九江记者 吴雪倩 刘芸)
九江楼市新政:不再新建公租房,农民进城购首套新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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