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孙珺
截至5月31日止,我县已有1715户进城购房农民家庭申办进城购房补贴,申请补贴面积194159.53平方米,补贴资金3864万元,补贴将直接分户拨付到购房户“一卡通”账户。
2016年6月8日,我县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2016年6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民,按不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商品住房面积给予补贴。在秀水大道延伸线、南桥佳园以西的良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补助300元/平方米,在城区其他地段购买商品住房的补助100元/平方米。购买房屋时间,以购买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在县房产管理局网上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
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摸底统计,在2016年6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民有5540户(套),截至5月30日,经过层级审核,已有两批次1715户农民进城购房家庭符合发放购房补贴规定的条件得到补贴。
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申办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下午18点前,购房补贴申办地点在县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股,目前申办购房补贴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此提示进城购房农民家庭,如因买卖双方或一方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申请补贴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造成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无法享受的,由买卖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