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朱修林
“我这种行为是错误的,现在好后悔,不该拦路堵车,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9月9日上午,当民警将竹坪乡某村村民向某送到县公安局拘役所行政拘留时,向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8月24日一大早,向某丈夫游某骑摩托车带着女儿前往县城。7时30分左右,摩托车通过姜家渡大桥向前行至50米左右时,突然从游某右方的河道里驶来一辆运沙农运车,使本来正常行驶的游某猝不及防,急忙驶向左方,谁知却与一辆县城开往上庄的班车相撞,游某和女儿当即昏倒在地,众人急忙将两人送到医院抢救。事发后,县交警大队事故股及时处理,班车车主拿出6000元为伤者治疗。几天后,6000元用完了,但车主以是摩托车撞上自己为由,不愿再出钱。9月2日7时30分左右,向某在竹坪农民街地段将肇事车拦住,再次要求支付治疗费用。在公安、交警和当地党政的努力下,经过近一个小时才疏通道路,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鉴于向某丈夫、女儿还在住院,公安机关当时没有对其作出处理。9月3日,交警部门为伤者再次争取到4000元治疗费。目前,两名伤者伤势平稳,向某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