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修建字[2013]23号
关于对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通报
经核查,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包修水县锦绣南山小区和修江国际大酒店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五大员长期不到岗,不履行项目法人带班生产制度。
二、工程存在非法转包及挂靠行为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给予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自通报之日起取消在修水县参加项目投标资格。
特此通报
修水县城乡建设局文件 修建字[201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