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帅云华
2013年1月21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三都派出所查处了一起盗窃林木案件,嫌犯李某被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21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三都派出所民警通过群众举报,在太阳升镇三甲店村查获了曾某(已另案处理)非法收购无证木材(杉木)10立方米,据曾某交待,这些木材是他在太阳升镇三甲店村9组村民处零星收购来的。办案民警掌握这一情况后,立即在太阳升镇三甲店村进行走访调查。
经过连续多日来的调查,终于查清: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45岁,修水县太阳升镇三甲店村村民)先后多次窜至太阳升镇三甲店村9组“大油源”国家公益林山场,擅自将他人盗伐的杉木偷偷搬运到家里占为己有,用柴刀、钢锯等工具加工成长2-4米、径级10-18厘米的杉原木,经鉴定合计4立方米,并将非法占有的杉原木以每立方米700元的价格出售,共获利2800元。李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