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帅云华
2015年8月12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东津派出所根据护林员报案,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排查,迅速查处了一起盗伐该县程坊风景区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刑拘。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47岁,修水县马坳镇山口段村二组村民)于今年6月中旬窜到修水县程坊风景区“栓牛坪”山场盗伐杉木,并于7、8月间陆续将伐倒的杉木搬运下山,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所盗伐的杉木共计17棵,折合立木蓄积2.4712立方米。刘某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修水县程坊风景区属国家生态公益林和修江源头自然保护区,拥有30万亩国家公益林,涵养了一个大型水库,有一个省级发电站。库区内青山如黛,碧波浩淼,有3万亩水面,蓄水8亿立方米,且水质极佳,无污染物质,属国级一级水体,是数十万修水人民的饮用水源,景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和作用。为切实加强景区生态资源的保护,教育和警醒广大群众,根据有关领导指示,修水县森林公安局将此案在县电视台和修水报进行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