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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春运想到修水县城停车的几点(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周英


   
  对北城区占道停车位实行收费,一是按车流量大小、路况复杂程度对城区路段进行分类。对车流量大的凤凰山路、衙前大道、广场东路、广场西路、卫前街、修江大道、东门路划为一类标准;站前路、修江路、百汇街划为二类标准;车流量较小的沿江路、王亚桥、东盟路、国税局前划为三类标准。二是按时间段对各路段占道停车位进行收费。7:00—21:00实行停车收费,其余时间不收费。各路段停车位前10分钟内停车不收费,10分钟外开始收费。一类路段停车半小时内收费3元,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二类路段停车1小时内收费3元,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三类路段停车1.5小时内收费3元,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另摩托车、电动车在各类路段停车每小时收费1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1元。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由城市执法局进行监管。
   
  (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停车产业。 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停车产业,走停车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健全停车管理机制,改造现有停车设施,促进停车产业向管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投资社会化方向发展;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通过价格杠杆,使专业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点的停车收费形成合理价差,有效引导机动车到停车场停放,形成以专业停车场停车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以路边停车为必要补充的供需和谐的格局。

  (修水大队: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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