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帅云华
12月2日上午10时许,县森林公安局三都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太阳升镇杨梅渡村无证砍伐林木。接报后,三都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得知,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现年42岁,九江市浔阳区人)与太阳升镇杨梅渡村16组村民签订了承包了“王金殿”等山场的协议,自2012年8月份至今,陈某某在“王金殿”、“小兴源”、“斑鸠窝”承包山场无证采伐林木和修建林道,经县林业技术部门鉴定,其无证采伐松木91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111.33立方米,修建林道侵占林地13.9亩。2012年12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