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用胆略和谨慎面对了人命关天,以专业和智慧承担了济贫扶弱。”受害当事人家属巢某发来信息如是说。2014年4月2日,修水大队渣津中队经过缜密的调查侦破,成功查处一起冒名顶替交通事故案件,并将事故肇事者绳之以法,
2014年3月14日,位于古市镇幸福桥二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赣G5N22*面包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詹某某当时造成重伤,送往医院治疗,一直昏迷不醒,时至今日,医生放出话来:詹某某不死也将成为植物人,考虑到人员受伤严重,中队民警高度重视,及时展开了调查,按照当事人的陈述,中队一直认为当事人胡某某是事故的肇事者,并将案件上交大队审核并拟下达事故认定书,在与受害当事人的沟通中,民警突然得到一条重要信息:真正肇事当事人是之前认为的肇事当事人胡某某的弟弟。得到这个信息后,中队指导员饶名善觉得事关重大,不得马虎。立即传唤了胡某某和他的弟弟胡才某前来中队接受询问,两人对事故真相百般抵赖,中队立即从外围展开调查:1.对当场见证人的取证;2.对监控录像的调取;3.对受害人家属询问。在充分的事实证据面前,肇事驾驶人胡才某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原来胡才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月14日下午晚上,自修水人民医院看护病人出来,胡才某驾驶哥哥胡某某(有驾驶证)的一辆赣G5N22*面包车往白岭镇方向,途径古市镇幸福桥二桥路段与詹某某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胡才某当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因为害怕无证驾驶会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同时害怕得不到保险部门的赔偿,想到自己哥哥胡某某正好可以帮自己顶一下,于是心生一计,让哥哥胡某某前往交警队报案,同时一边在医院对伤者家属诉说是他哥哥开的,但是,“谎话总是说不圆的”,伤者家属还是听出了破绽,于是向交警队反应以上情况。
目前,中队已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渣津查获一起冒名顶替交通事故案件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