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5、联合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⑵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
⑶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
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与竞得入选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到商务部门、工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我省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出让结果公示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
十二、拍卖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二)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三)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因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日内不能恢复交易的,该项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我局将及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网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十三、异常交易情况的处置
因网上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造成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现异常情况的,由我局按照《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四、注意事项
(一)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我局和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网上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入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及法律责任。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我局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使用人民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作受让土地的定金,定金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和其他竞买人使用外汇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外汇竞买保证金退付流程》的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八)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应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九)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十)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
2、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
(十二)系统推荐运行环境。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江西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十三)我局与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十五)我局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修水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