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DGH20190028-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有关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人为修水县自然资源局,拍卖承办机构为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修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修水县城南山谷大道467号
联系人:涂女士,联系电话:0792-7221541
2、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修水县城山谷大道467号五楼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92-7697301
3、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省办证大厅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3号
服务热线:0791-86222510
各设区市办理数字证书Ukey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陆http://www.jxca.org.cn/查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DGH20190028-1;
(二)地块位置:县城黄田里新区黄田里东大道南侧HTL-C-08地块;
(三)地块四至范围:见用地线图;
(四)出让面积:68.5587亩(45705.8平方米);
(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属修水县2013年第一批次、2014年第一批次、2015年第二批次集镇和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607619BA0061;
(七)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八)规划容积率:1.0≤FAR≤1.7;
(九)规划建筑密度:D≤25%;
(十)绿地率:GAR≥35%;
(十一)土地开发程度:征地拆迁后的自然状态;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十三)投资强度:无;
(十四)交地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视为土地交付;
(十五)动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十六)竣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十七)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暂定自竞得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十八)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根据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1日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36、37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如下:1、为保证黄田里新区高品质规划建设,高效推进、集约用地,竞买人必须同时竞得公告编号为:赣国土资网交地[2019]GH0027号中的HTL-C-04、HTL-C-06南、HTL-C-06北及赣国土资网交地[2019]GH0028号中的HTL-C-08、HTL-C-09、HTL-C-10等6宗地,即:竞买人须同时参与6宗地的竞价,如放弃其中任一宗地,则须同时停止对其他5宗地的报价(以首宗竞价成功地块竞价结束为时间节点,此后其他未竞得人须停止对所有地块的报价,此时,首宗竞得人对其他5宗地的报价如未达到最高价,必须再报一次价,达到该地块的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恶意竞争,其所交6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买人或其控股企业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以上企业(含二级)。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后审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上述条件,不予签订出让合同。3、为确保打造高品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最美新区”,竞得人须参照政府提出的《黄田里新区初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6宗地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地下空间也需统一规划设计;各地块在总计容面积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规划设计需要,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容积率可内部调配。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少于20㎡建筑面积无偿配建,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150㎡。5、HTL-C-09地块内须按标准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用地面积9亩,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00㎡,不得少于15个班。幼儿园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幼儿园和HTL-C-09地块的设计方案须同时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幼儿园由竞得人投资建设并且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外墙面(高档真石漆或干挂石材)工程、门窗(铝合金)工程、屋面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经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后,无偿移交给修水县政府。6、土地竞得人必须按出让方规划要求与本项目同步建设以下市政道路:①倾城路(长919米、宽24米),②西安里大道(长483米、宽32米),③黄洲南路(长450米、宽24米),以及地下管网工程、人行道、绿化、亮化工程,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路网全部按出让方提供的道路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强电预埋、自来水管网预埋由竞得方根据实际需要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并由竞得方负责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全部路网及地下管网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竞得方将其产权、养护管理等一并无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在每宗商业住宅用地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该地块周边路网必须完工。
四、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拍卖交易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一)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9年12月19日09时50分开始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xgtzyjy.gov.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17时00分。
六、拍卖交易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报价方式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DGH20190028-1 |
县城黄田里新区黄田里东大道南侧HTL-C-08地块 |
按单价 |
180万元/亩 |
1万元/亩 |
8000万元 |
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使用美元或者港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竞买申请人, 应分别选择外币保证金交纳银行对应的境内或境外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竞买保证金交纳当天外汇中间牌价等值人民币的美元或港币交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外币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该账户只接受现汇方式汇入,不接受以现钞方式存入。
七、竞买申请
(一)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网上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竞买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8日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现状图及其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如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宗地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我局或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咨询。此次交易不组织对网上出让地块的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四)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应急处置办法、出让公告、交易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等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五)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申请人应以本人身份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交入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每次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出资比例及相关信息,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八、拍卖报价(竞价)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竞价。本次网上拍卖起始价为180万元/亩,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初次加价不得高于加价幅度的10倍。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公布。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三)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
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高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
网上拍卖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
(四)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1、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3、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九、交易服务费交纳
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从网上交易系统在线打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计算方法 |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 |
2.250% |
1、按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 |
成交价101万元-500万元部分 |
1.350% |
|
成交价501万元-1000万元部分 |
0.405% |
|
成交价1001万元-3000万元部分 |
0.270% |
|
成交价3001万元-5000万元部分 |
0.180% |
|
成交价5001万元–1亿元部分 |
0.027% |
|
1亿元以上部分 |
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