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刘艳南
近日,从中国工商总局官网获悉,我县“双井绿”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我县产茶历史悠久,所产双井茶始于唐、扬名于宋,被宋时著名诗人、书法家黄庭坚推赏于京师,被欧阳修誉为“草茶第一”。近年来,双井绿茶的品质在创新中不断得到发展,其外形紧圆带曲,形似凤爪,锋苗润秀,银毫披露;香气清高持久,滋味鲜醇爽厚,汤色清澈明亮,叶底嫩绿匀净,参加国际国内各类茶事活动获得金奖30余项,为江西省名优茶和八大名茶之一。
“双井绿”证明商标是由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茶叶协会申请注册,历时两年多时间。县茶叶协会将根据证明商标的使用要求,从认定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及其特定品质的等方面制订统一的管理的管理办法,在茶叶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监督我县符合证明商标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使用这一商标,并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在保障产品质量、促进品牌兴茶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县双井绿茶品质在创新中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