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丁江华 匡伟华
近日,通过县林业局林权办工作人员调解,余塅乡余塅村十九组村民吴某与本组六户村民签订调解协议,一起12年之久的山林权属纠纷得到成功调处。
2001年,吴某与六户村民因林木采伐,引发对该村竹埚里、全碌垅山场的权属争议。吴某持有1983年林业“三定”林权证,但另六户村民一致认定该山场中有漏登插花山,双方各执一词,多次调解无果,时间长达12年。今年,县林业局加大山林权属调处力度,对登记在册又未调解到位的山林权属纠纷进行重新梳理,经过大量调查、走访,结合林业“三定”时存在联户发证的实际情况,找到同类集体林权改革时发证的实例,法情并举,最终双方在合法、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丁江华 匡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