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24.21万个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了年度结息,共结算支付利息9036.17万元。
据了解,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公积金账户在每年6月30日统一结息。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当年(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缴存的公积金按活期利率0.35%计息;往年(2012年7月1日之前)缴存的公积金按三个月定期利率2.6%计息;结息金额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结息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在7月份向全市已申报手机号码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发送个人公积金余额短信通知,告知结息及账户余额情况,职工也可登录“九江住房公积金网”查询本人结息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