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梁晨曙
为确保夏季药品质量安全,县药监局局采取四措施,加大对夏季药品质量的监管。
一是加强重点品种的检查。加大夏季常备药物(如清热解毒、防暑降温、治疗胃肠道疾病类药品)的监管;加大对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药品(如各类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的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做好药品的养护和贮藏。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从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督查企业温湿度调控设备正常工作,保证温湿度可测可控,并做好相应记录;要求经营企业调整药品陈列摆放位置,避开强光曝晒,加强通风。
三是加强药品抽验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温湿度储存要求和易受温湿度变化影响质量的药品进行抽检,严控药品质量,坚决杜绝问题药品进入市场流通,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用效。
四是加强用药科普宣传。围绕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积极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夏季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