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帅云华
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林区秩序专项整治“冬季攻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非法运输、非法加工林木,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等“三非四乱四滥”涉林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1月20日,该局治安队查处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经查明:2007年4月,邹某(44岁,修水县太阳升镇农科所村村民)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曾某等人在太阳升镇农科所村洋湖塘开办砖厂,2008年在修水县工商局注册“三都镇劲松页岩砖厂”(邹某为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1年先后在林业主管部门补办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占用林地16.9亩。2012年1月份,邹某将砖厂转包给农科所村付某等人经营,在太阳升镇西坳村纠纷山场扩建砖厂,引起村民强烈不满,期间太阳升镇政府和三都森林派出所多次进行制止,劝其停止扩建砖厂,但邹某等人置之不理。2012年11月26日,县森林公安局对该砖厂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立案调查,经县林业局森林案件鉴定小组鉴定,三都镇劲松页岩砖厂共占用农用地34.1亩,非法占用农用地17.2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邹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13年1月20日,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和三都派出所办案民警协同作战,严密布控,在县城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归案,并于当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