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曾荣 阮皇勇
溪口镇积极贯彻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推进会会议精神,立足实际制订三项举措,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两个执行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土地权属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为落脚点,开展发证及因异议产生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由溪口国土所牵头会同镇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等各有关部门、村委会积极做好外业调查,对土地类型、土壤类型、地面生物量及侵蚀量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没有纠纷;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核发工作,为县农业局提供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提供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同时积极做好异议地调处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依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关口。妥善处理好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对发生变化的宗地依法予以变更;对于没有相应土地的土地证书依法公告作废;对无权属来源甚至违法占地未经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登记。加强对确权登记和发证资料的管理,做到资料齐全、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