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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私营经济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olong

    1、到修水私营经济城的企业,在提供所需材料后,实行“一条龙”服务(代理办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银行开户等手续),办理证照只收取工本费、验资费、工商登记费减半收取,同时免代办费、服务费。
    2、注册在私营经济城的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后,由财政分别按县级实得部分的40%、60%返还扶持企业。
    3、年纳营业税2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所纳营业税款的30%扶持企业;年纳营业税2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扶持企业。
    4、注册在私营经济城的企业的扶持办法实行即征即办。
    5、注册在私营经济城、落户工业园的企业,其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享受私营经济城或工业园的优惠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6、原在县内注册的老企业转入私营经济城,所实现的税收在扣除前三年实现税收的平均基数后,超过的部分按第2、3条标准扶持。
    7、资源型企业的扶持办法一事一议。
    8、从事房产业、建筑业的企业,生产经营在县外的按第2、3条标准扶持,生产经营在县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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