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丁来炎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突出严惩“酒驾”违法行为和机动车牌证管理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道交法》进一步体现了民生、民权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点,体现了惩治酒驾施重典的法治原则,必将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法制进程,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修水交警抢抓宣传机遇,采取三条措施,大张旗鼓宣传“惩治酒驾施重典”。
一是抓学习贯彻“惩治酒驾施重典”法律条文。修水大队发出《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修订的有关条款的通知》,通知要求全体交通民警认真学习贯彻,通知部署交通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学校机关、村组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利用媒体宣传“惩治酒驾施重典”的法治精神。修水大队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修改内容,以《公告》的方式,在修水电视台、乡镇文化站反复播放,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是加大“惩治酒驾施重典”的执行力度。策应学习贯彻“惩治酒驾施重典”的宣传工作,组织惩治酒驾专项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后开车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严格依法处罚,形成“惩治酒驾施重典”的高压态势,唤醒群众抵制“酒驾”,平安出行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