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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破获一起森林火灾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朱修林

  9月17日下午5时20分,西港镇修口村焦驳滩山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到群众报警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及上杭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多方调查取证,9月19日该局成功破获这起森林火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康某,男,汉族,初中文化,1993年4月25日出生,江西省乐安县人、职业为挖掘机司机。9月17日下午5时20分左右,受戴某聘请,康某操作大型挖掘机在西港镇修口村四组焦驳滩采挖岩石,进行公路拓宽作业。办案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发现火灾起火点位于西港镇修口村到马坳镇吴坪公路内侧,离公路地面高约8米,现场留有大型挖掘机采挖石块的作业痕迹,在挖掘机前上方7-8米高处留有燃烧过的树木、茅草残留痕迹,且向四周扩散,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嫌疑人康某操作挖掘机施工作业时,挖掘机钻头连续撞击焦驳滩公路内侧山上的岩石时产生火星,火星飞溅到周边干燥的茅草和枯枝落叶上,点燃了干燥茅草和枯枝落叶,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为进一步锁定证据,办案民警对周边群众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在9月19日下午寻找到了两名现场目击证人,据他们反映:火灾初起时,他们正在现场不远外的河边钓鱼,目堵了挖掘机钻石起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经过,并拍摄了抖音和图片。于是,办案民警立即传唤了嫌疑人康某,刚开始,该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在民警出示证据后,态度马上转变,对造成这起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康某交代,火灾发生后,他还打电话向西港镇修口村支部书记黄雄飞报告,请求派人员来扑救,黄雄飞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村民赶往现场进行扑救,但因为我县久旱无雨,天干物燥,着火山场地势陡峭,植被茂盛,火势凶猛无法控制,造成了这起森林火灾。
  据悉,犯罪嫌疑人康某因涉嫌失火罪,9月19日已被修水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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