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1 浏览: 次 作者:郑晓莉 为呼应“双减”要求,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12月9日晚,修水县第三中学关工委诚挚邀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晏立东主任为该校二百余名家长开展了一场通俗易懂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晏主任在讲座中指出,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另外,晏主任通过列举身边的真人真事,进一步唤起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引导家长们注重家教和家风,在“依法带娃”的理念指导下,注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修水三中 郑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