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修水县第一中学
为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高中学子顺利就学,在修水县慈善会积极争取下,江西省修水县第一中学成功获得“科瑞慈善阳光班”助学项目,资助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2020级高一贫困学生。
“科瑞慈善阳光班”是江西省慈善总会联合科瑞集团创办的一个资助贫困高中生的阳光助学项目。旨在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高中学子顺利就学,让慈善助学的希望之光照亮寒门学子的梦想之路。办班遵循“分散学习、集中管理”的原则,即“阳光班”学生接受“双向管理”,平时分散在各个行政班学习,也同时接受“阳光班”管理。“阳光班”将组织学生参加主题班会、慈善公益活动等班级活动,班主任将跟踪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帮助解决困难。
资助对象及人数
(一)资助对象
2020年9月考入修水一中、我县农村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一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含2016年以来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及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监测户、边缘户);
2.低保户(学生本人为低保或父母亲为低保);
3.孤儿;
4.烈士子女;
5.经当地政府部门认定,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子女。
6.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资助人数:50人。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资助3000元,从高一至高三,每生共资助9000元;每学年班级活动专项经费1万元,三年共3万元。
推荐审批程序
1.调查摸底。学校将对照高一新生名单,联系慈善、教育、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对家庭贫困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班主任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贫困家庭学生的情况。
2.组织申报。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申报,贫困学生也可自行向校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3.走访核查。县慈善会及学校相关人员将采取入户家访的方式,对申请学生家庭状况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4.审批公示。学校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走访核查后,将拟资助名单及材料报县慈善会审核;县慈善会审核后确定初审名单,报省慈善总会审批;省慈善总会审批通过后,将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及本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受助学生跟踪与管理
1、建立阳光班学生学习生活台账,跟踪记录班级成员学习状况、受助情况、思想与心理情况、家庭生活情况;
2、对学习、思想有起伏的学生及时谈话家访,了解变化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进行指导;
3、详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变化,家庭因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影响,致使学生无法正常学习生活的,学校应该及时跟踪了解情况,并报当地慈善会和省慈善总会。
受助资格的替换
“科瑞慈善阳光班”学生出现以下情况的,修水一中将会同县慈善会核实后,报省慈善总会替换其受助资格: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节,且不符合受助条件的;
2.在受助期间严重违反校规、出现重大违纪行为的;
3.退学、转学;
4.其它因素需要取消受助资格的。
政策咨询电话
修水县慈善会:
肖 勇 13064165696
修水一中资助中心(兼阳光班班主任):
冷芬全 13979207204
“决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贫困
而中途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