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
近日,修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修水一男子在朋友圈中公然发布辱警信息。因其发表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询问,该男子交代了其为发泄心中不满情绪,便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辱警言论违法事实。11月22日下午,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修水县城老桥头路段进行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当天下午,执勤民警现场查获该男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遂依法对该摩托车进行暂扣,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该男子在凭证上签完字后,民警告知其于下周到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随后,该男子离开现场。11月25日,修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举报称,该男子在朋友圈中公然发表辱警言论。
目前,该男子因寻衅滋事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
任何方式的辱警行为都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对公安机关的挑战、对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践踏!一旦触碰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络辱警也一样!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只不过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