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2、自然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⑵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⑶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3、其他组织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⑷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⑸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4、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副本;
⑵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⑶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5、联合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⑵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
⑶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
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
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与竞得入选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到商务部门、工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我省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出让结果公示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
十二、拍卖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二)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三)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因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日内不能恢复交易的,该项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我局将及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网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十三、异常交易情况的处置
因网上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造成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现异常情况的,由我局按照《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四、注意事项
(一)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我局和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网上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入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及法律责任。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我局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使用人民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作受让土地的定金,定金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和其他竞买人使用外汇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外汇竞买保证金退付流程》的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八)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应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九)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十)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
2、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
(十二)系统推荐运行环境。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江西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十三)我局与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十五)我局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修水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9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9]GH0027号-2#)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DGH20190027-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有关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人为修水县自然资源局,拍卖承办机构为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修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修水县城南山谷大道467号
联系人:涂女士,联系电话:0792-7221541
2、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修水县城山谷大道467号五楼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92-7697301
3、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省办证大厅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3号
服务热线:0791-86222510
各设区市办理数字证书Ukey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陆http://www.jxca.org.cn/查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DGH20190027-2;
(二)地块位置:县城黄田里新区倾城路南侧HTL-C-06南地块;
(三)地块四至范围:见用地线图;
(四)出让面积:80亩(53333.3平方米);
(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属修水县2014年第一、二批次集镇、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600119BA0027;
(七)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八)规划容积率:1.0≤FAR≤1.7;
(九)规划建筑密度:D≤25%;
(十)绿地率:GAR≥35%;
(十一)土地开发程度:征地拆迁后的自然状态;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十三)投资强度:无;
(十四)交地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视为土地交付;
(十五)动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十六)竣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十七)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暂定自竞得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十八)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根据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1日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36、37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如下:1、为保证黄田里新区高品质规划建设,高效推进、集约用地,竞买人必须同时竞得公告编号为:赣国土资网交地[2019]GH0027号中的HTL-C-04、HTL-C-06南、HTL-C-06北及赣国土资网交地[2019]GH0028号中的HTL-C-08、HTL-C-09、HTL-C-10等6宗地,即:竞买人须同时参与6宗地的竞价,如放弃其中任一宗地,则须同时停止对其他5宗地的报价(以首宗竞价成功地块竞价结束为时间节点,此后其他未竞得人须停止对所有地块的报价,此时,首宗竞得人对其他5宗地的报价如未达到最高价,必须再报一次价,达到该地块的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恶意竞争,其所交6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买人或其控股企业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以上企业(含二级)。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后审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上述条件,不予签订出让合同。3、为确保打造高品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最美新区”,竞得人须参照政府提出的《黄田里新区初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6宗地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地下空间也需统一规划设计;各地块在总计容面积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规划设计需要,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容积率可内部调配。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少于20㎡建筑面积无偿配建,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150㎡。5、HTL-C-09地块内须按标准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用地面积9亩,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00㎡,不得少于15个班。幼儿园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幼儿园和HTL-C-09地块的设计方案须同时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幼儿园由竞得人投资建设并且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外墙面(高档真石漆或干挂石材)工程、门窗(铝合金)工程、屋面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经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后,无偿移交给修水县政府。6、土地竞得人必须按出让方规划要求与本项目同步建设以下市政道路:①倾城路(长919米、宽24米),②西安里大道(长483米、宽32米),③黄洲南路(长450米、宽24米),以及地下管网工程、人行道、绿化、亮化工程,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路网全部按出让方提供的道路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强电预埋、自来水管网预埋由竞得方根据实际需要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并由竞得方负责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全部路网及地下管网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竞得方将其产权、养护管理等一并无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在每宗商业住宅用地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该地块周边路网必须完工。
四、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拍卖交易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一)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9年12月19日09时50分开始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xgtzyjy.gov.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17时00分。
六、拍卖交易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报价方式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DGH20190027-2 |
县城黄田里新区倾城路南侧HTL-C-06南地块 |
按单价 |
180万元/亩 |
1万元/亩 |
9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