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多少利息才受法律保护、对方违约可否要求违约金等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问题和相应的法律规定,让大家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人。
1.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怎么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借人不得预扣利息,若预扣了利息,则只能以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多少利息才受法律保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利息有“两线三区”的划分;月息两分以下受法律保护;月息两分到三分属于自然债务,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月息三分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若出借人超月息三分收取利息,超过部分应予以返还。
3.超月息三分收取利息怎么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超过月息三分支付的利息,双方对还本付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先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和利息,再抵充本金。
4.逾期利率如何计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约定,当然约定不能超过年利率24%;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息,可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可按约定的借期内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5.在约定了利息的情况下,借款人可否再要求逾期违约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条的规定,借款人可以要求违约金,但是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一并不得超过年利率24%。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者变相突破利率红线的,依法不予支持。
6.利滚利合法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出借款项,能否要求平台承担担保责任?
1.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2.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应承担担保责任。
8.哪些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八问八答,说说民间借贷那些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