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修水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6日下午,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召开了一院三部中层干部会,会议上举行了职工之间红喜事不请客送礼承诺书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后,将《简办喜庆事宜倡议书》下发到各个科室并倡议一院三部全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旨在大力倡导简办喜事,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模大、职工人数众多、红喜事相互请客送礼较为频繁,无形之中加重了职工经济负担。为此,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下发了《职工红喜事请客送礼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六条禁令和移风易俗以及省市县等相关文件精神,减轻职工红喜事送礼的经济负担,树立良好新风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第二条 本规定禁止请医院同事送礼的喜庆事是指乔迁、嫁娶、生日、生子女、子女升学、入伍等。
第三条 红喜事禁止以发请帖、喜糖、喜蛋和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邀请医院同事送礼。
第四条 禁止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非亲属人员。
第五条 为体现礼仪和人文关怀,可由该职工所在科室组织本科人员共同购买一份纪念品予以祝贺,纪念品价值由科室自行斟酌。
第六条 严禁在岗职工在上班时间未经准假擅自离岗参加同事宴席活动,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或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对违反以发请帖、喜糖、喜蛋和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邀请医院同事送礼的,凡科级领导干部,报县委处理;凡中层干部,将给予诫勉谈话,取消中层干部职务津贴处理;凡一般职工违反本规定的,年终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干部职工加强勤俭节约、新事新办等优良传统的教育和引导,如发现本科室干部职工违反以发请帖、喜糖、喜蛋和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邀请医院同事送礼并大操大办酒席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外,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六条禁令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规定,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条 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全院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