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修法办
“法官,由于我没有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导致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能及时兑现,同时也给你们的工作带来了各种麻烦。今天我带来了8万元案件款,就是要将全部案款通过法院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希望申请执行人和法院原谅我的无知。今后,我一定诚实做人。”,8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范某带着东借西凑的8万元案款来到该院执行局,怀着深深的歉意向执行法官鞠了一躬。
原来,范某因没有及时履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赔偿义务,且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向该院报告财产,该院按照规定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失信的详细情况通过法院公告、QQ、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广而告知,后范某在乘坐高铁、入住酒店、银行贷款、办理执照等方面处处受限。在经历多次受限后,范某意识到了失信对自身的严重不利影响,下定决心要将全部案款早日交给申请执行人。
法院将案件款交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