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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大屋保护待加强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黄海

      日前,网络上一篇《拍案惊奇光天化日明抢 陈家大屋后代难以保全》文章称: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陈钦恪自1951年开始居住在陈家大屋左侧,已居住四代。自陈家大屋升格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宁州镇政府多次要求陈钦恪搬离陈家大屋,给旅游开发公司开发旅游景点。

          事情是否真是这样?3月7日至8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陈家大屋曾经居住的8户人家,7户已搬离并被妥善安置

      3月7日,记者来到宁州镇竹塅村陈家大屋,只见大屋左侧确有一户人家居住,居住条件非常简陋,不仅电线乱拉,房屋还有几成危房。陈家大屋管理员欧阳国泰告诉记者,陈家大屋原有8户人家居住。2012年,该镇向国务院申请将陈家大屋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8户人家有7户实现货币补偿搬迁,并在政府安置的宅基地盖房。“当时,8户人家居住陈家大屋,从用电、用火、防漏及环境卫生角度考虑,不利于保护陈家大屋。”欧阳国泰说。
      一户因不满意补偿要求不愿搬离

      另一户是谁?为何不走?3月8日,记者在义宁镇洪坑小学找到了户主,即在这任教的陈钦恪。“政府对陈家大屋进行修葺、保护,作为陈家的后代,我们非常支持,也会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相关工作。”陈钦恪说,“之所以不搬迁,是因为政府没有满足家人提出‘给两个儿子每人一个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并由政府建好两栋两层的房子’的要求。”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镇常务副镇长余小明。余小明告诉记者,陈家大屋自升格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对其进行修葺、保护工作一直在进行。但陈钦恪的儿子居住在大屋左侧,影响整个大屋的保护。“去年11月开始,我们通过电话、座谈与陈钦恪交流50余次,因他提出的要求不符合相关补偿政策,也与其他搬迁户补偿标准不一样,要求太高,所以一直没有谈妥。”该镇副镇长桂瑞桥告诉记者,陈钦恪从陈家大屋搬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陈家大屋,网络流传的“给旅游开发公司开发旅游”这一说法不实。陈家大屋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后也将和黄庭坚故居一样,属于公益性的旅游项目。

      村民介绍,陈钦恪并非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

      记者在陈家大屋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透露,陈钦恪并非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看到网络上的文章后,愤怒不已,写下近1500字的文章回应。他告诉记者,解放初期土改时,当地政府为安置没有住所的贫下中农,将陈家大屋其中两间约30平方米的房间分给陈钦恪的父亲。至上世纪80年代,陈钦恪私自在陈家大屋左侧新建两间约40平方米的房间。陈家大屋并非陈钦恪的祖居,陈钦恪更不是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

      截至发稿时,记者从宁州镇政府获悉,3月11日,陈钦恪已按照其他7户已搬迁的住户同样的补偿政策与宁州镇政府签订了搬迁协议,其家人正在搬离陈家大屋。宁州镇政府预计在3月14日至16日将对陈钦恪违规搭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全面启动陈家大屋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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