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县外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须知 参加城乡居民在县外正规医院住院,没有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的,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办理流程: 患者或家属将报账所需资料交乡镇人社所(协管办),由人社所工作人员登记受理,给予《医疗费用受理回执单》;再由人社所工作人员将受理的报账资料交县医保局审核,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员的重大疾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报账款由县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和县民政局等单位分别拨入患者提供的信用社账户。 所需资料: 1、患者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疗费用票据原件(财政监制章及单位收费章齐全,姓名正确;新出生婴儿名字与参保名字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尽量用“一卡通”存折,如果用户名不是患者本人的,还需提供存折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转诊转院审批表(长期在外务工或居住的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凭务工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视同为批准转院。) HULING 注:贫困人员未办理批准转院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不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报销待遇。 02/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直补报账流程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可以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办理流程:先凭社会保障卡到县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再凭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就诊医院直接办理报账手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员的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负担费用。(请务必从医院复印异地就医结算单、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病案资料留存,以备后期使用) 如异地就医平台直补结算不成功,患者或家属可以凭医院正规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或户口簿)、信用社存折(最好用一卡通账号)和经批准的转诊转院证明到乡镇人社所(协管办)申请零星报销。 |